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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责任人”起诉温州市旅游局、林业局 要求公开旅游节相关举办信息

发布时间: 2015-07-21 10:27:42 来源: 杭州网·都市快报 作者: 通讯员 鹿轩 驻温州记者 甘凌峰

  《2死48伤温州苍南杜鹃花文化旅游节血色悲剧》追踪

   2死48伤究竟谁该为血色杜鹃花节负责

  上百人,密密麻麻地吊在户外拓展训练网架的一侧,最终网架坍塌,造成2人死亡,48人受伤。

  今年4月,苍南举办杜鹃花文化旅游节。作为一场大型活动,主办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明显预估不足,应急预案流于形式。

  在当地启动问责机制后,户外拓展训练网的所有者——苍南天湖户外运动有限公司成了“全部责任人”。

  天湖户外不服。昨天,其向鹿城法院提交行政诉状,要求温州市旅游局、温州市林业局公开相应政府信息,以明确谁才是真正的责任人。

  天湖户外被认定承担全部责任

  今年4月14日,该旅游节在苍南县矾山镇鹤顶山的半山腰举行开幕式。而500米外,作为分项目,位于天湖户外基地的民俗表演“翻九台”则吸引了更多的人。

  安保人员集中在开幕式现场,民俗表演现场众多群众爬上户外拓展训练网架却没得到有效劝阻,最终惨剧发生。

  事故发生后,苍南成立了“4·14”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并启动事故责任问责机制,对相关责任人追责。

  很快,天湖户外公司项目法人郑某被公安机关羁押。经有关部门认定,这起公共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人为天湖户外公司。

  也就是说,将由天湖户外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

  要求明确真正的事故责任人

  天湖户外觉得自己很冤,“我不是旅游节的主办方,也不是承办方和协作方,凭什么让我负责?”

  为了洗脱自己的责任,他们认为必须找出这起公共安全事故真正的责任人。

  他们搜集了旅游节的网站宣传资料和海报,上面写着主办方为温州市旅游局、温州市林业局、苍南县人民政府。

  今年5月,天湖户外向温州市旅游局、温州市林业局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公开许可开办苍南“世界矾都杜鹃花文化旅游节”的相关资料。

  这个资料包括主办者合法成立的证明、安全责任人的身份证明、大型群众性活动方案,以及联合承办的协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工作方案、活动场所管理者同意提供活动场所的证明等。

  但6月12日,温州市旅游局书面答复,无法提供申请事项所需材料。温州市林业局未书面答复。

  在被拒绝的情况下,昨天天湖户外向鹿城法院提交了两份行政诉状,分别以温州市旅游局、温州市林业局为被告,要求法院判令上述两家单位公开上述资料。

  “打这场官司的目的,是为了明确谁是活动的主办者,谁才是这起安全事故真正的民事赔偿义务主体。”天湖户外表示。

  当天鹿城法院已受理此案,将择期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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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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