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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公祖师"的回家路再生波澜 荷兰藏家归还章公祖师像需有补偿

发布时间: 2015-12-08 09:23:54 来源: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作者:

  厦门南普陀寺

  无意供奉章公祖师

  记者从多方渠道获悉,荷兰藏家希望将佛像归还给厦门市南普陀寺。中方数月前已告知藏家,厦门南普陀寺已开具证明,称其自开山以来从未供奉过任何肉身像,现今也无意供奉章公祖师。

  关于藏家前去中国开展石刻研究的要求,中方已答复:“将在双方达成章公祖师像返还实际意向的前提下妥善安排。”

  荷兰二战劫掠艺术品归还委员会副主席、阿姆斯特丹大学艺术与法律教授范德弗利女士告诉记者,艺术品回归案例中,如果艺术品非常珍贵、状态脆弱,的确曾有归还方要求原属国选择满足保护和展示条件的博物馆,原属国也有义务为保护和展示珍贵艺术品创造充分条件,但章公祖师像显然不是单纯的艺术品,而是文化物品和宗教物品。

  她说:“对于作为文化和宗教物品的佛像而言,接收寺庙是大是小,是新是旧,全都无关紧要,因为唯一能够评判佛像是否得到妥善对待和应有保护的人是佛像的信仰者和使用者。”

  范德弗利教授认为,中国村民首先要证明这尊佛像属于他们的村子,然后证明,时至今日,佛像所代表的文化和信仰依然是活生生的,佛像依然是村里文化生活和宗教信仰至关重要的部分。

  藏家打包交易的想法

   “荒唐可笑”

  关于“合理补偿”,范德弗利教授认为,如果藏家能够证明当年是合法获取,中国方面给予藏家一定补偿以促成返还,“这样做合情理,虽然并不必要”;如果中方能够证明,只要藏家当年做足尽职调查,就一定会知道佛像是被盗文物,那就是另一回事。

  藏家说过当年是花4万荷兰盾将佛像买到手(1欧元约合2.2荷兰盾,2002年欧元流通以后,荷兰盾退出历史舞台)。他还说过,曾有人出1000万欧元购买佛像,他也没有出手。

  11月底,藏家向多家媒体宣布:“且不论当年购买价格及后续投入(修复、安装、文档修订、大量案头和实地调研),这尊佛像本身就是一件极其罕见、堪称‘无价’的历史珍品。为此,我当然期待得到实实在在的‘补偿’。”

  藏家告诉记者,两年前,一些欧洲收藏家已将手中的中国文物艺术品汇成一组,并委托中间人处理,他最近把章公祖师像也放在其中。他说:“我9月份跟中国政府的人说的是,如果佛像作为整组藏品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被一起买下,那佛像的实际售价肯定低于很多人提议向我购买时开出的2000万至3000万美元。”

  范德弗利教授认为,藏家打包交易的想法“荒唐可笑”。她说:“他想怎么组合都可以,但是以为中国人会买下整组收藏,还以此作为条件,那就荒唐可笑了。”

  被盗文物

  应无条件返还

  持有肉身像的荷兰藏家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继续坚称,他有充分证据,“可以科学地证明自己持有的肉身像绝对不是来自(福建)阳春村”。

  荷兰藏家委托人今年3月23日在首份声明中说,上一个持有人于1994年冬至1995年初在香港获得这尊佛像,1995年中将佛像运到阿姆斯特丹,他本人于1996年中将其收藏。照此说法,佛像在香港现身的时间、抵达荷兰的时间均早于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吴山乡阳春村村民发现佛像被盗的时间——1995年农历十月廿四日、公历1995年12月15日。藏家据此认为,他手中的佛像并非来自阳春村。

  声明未附有任何相关证明文件。记者要求藏家委托人出示证明文件,未获答复。

  然而,中国文物部门早已表示,章公祖师像属于福建省大田县阳春村被盗文物,有关证据相互印证、环环相扣、清晰确凿。

  在事件明朗以后的半年多时间里,也没有任何一个阳春村以外的机构或个人对章公祖师像的原属地表达过丝毫质疑和声索要求。

  针对藏家格外关注的佛像颈部裂缝、左手钻洞痕迹,中方已告诉藏家,这些说法系个别村民的回忆表述,在已有大量确凿、关键证据的情况下,不应纠缠于此。

  知情人士向记者证实,中方的一贯立场是,对荷兰藏家愿意将章公祖师像归还给中国表示赞赏,也为其下了很大工夫对佛像进行研究表示钦佩。中方真诚希望,荷兰藏家能以真正的良好意愿和合理条件,尽快与中方达成归还协议,让章公祖师像回到其应该属于的地方和人民。

  中方同时强调,章公祖师像属于被盗文物,证据确凿,无论后来经过怎样的转手交易,都不能改变被盗窃、走私的事实。根据相关国际公约、中荷两国法律以及国际上流失文物返还的惯例,被盗文物都应该无条件返还,而不能以购买方式解决。中方从未授权任何人跟荷兰藏家洽商文物买卖事项,反对将章公祖师像返还与其他不相干的事情混为一谈。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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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张姚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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