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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岛湖禁渔期结束,湖鲜味美莫违规全域禁渔助力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 2018-08-03 10:39:56 来源: 浙江在线 作者: 记者 曹雪玮 王知荣

  浙江在线杭州8月3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曹雪玮 王知荣)“百舸争流,奋楫者先。”截至7月31日12时,除常年禁渔区外,淳安为期三个月的季节性禁渔区禁渔正式结束!汾口、安阳、临岐和左口等季节性禁渔点均按时开禁,一艘艘渔船争相下湖,湖面上不一会儿便分布着大大小小的船只,好一番千帆竞技的景象。休养生息了三个月,那些持捕捞证的渔民们早已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忙着撒网捞鱼,期待季节性禁渔期后的第一场收获,许多游客也闻讯赶来,期待着难得的美味湖鲜。

  2018年是《淳安县渔业管理办法》和我县正式实施千岛湖全流域禁渔的第一年,也是至关重要的一年。今年的禁渔管理更深入、更广泛、更严格,加强了对幼鱼资源的保护力度,加大了对违禁捕捞的处罚力度,加深了对护渔保水理念的宣传认识程度。整个禁渔期内,各禁渔区、禁渔溪流总体秩序井然。特别是全县84条溪流河道实施禁渔制度后,石斑鱼等渔业资源得到了有效保护。在清澈见底的溪流里,成群的石斑鱼像水中的小精灵游弋自如,为淳安的绿水青山增添了独特的风景。

  渔政亮剑,多方协作,共同打击非法捕捞

  据了解,今年禁渔期间共处理渔业违法案件458起,其中移送公安立案查处的案件共6起(电鱼案件5起,毒鱼案件1起)。

  淳安县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局西南渔政分站站长王小锋说:“今年禁渔期以来,发现违禁捕鱼行为越来越少。我们渔政是执法先锋,双休改单休、节假日值班,全天守卫在湖面上保护渔业资源。但禁渔工作的成效也离不开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支持,每个乡镇都安排了渔政的协管人员,积极做好辖区内禁渔保护工作;还有与公安部门的协作也很给力,查禁渔期违禁行为案件都离不开公安同志们的联动协作。”

  王小锋站长表示,今年禁渔开始,因为对法律法规、幼鱼保护等方面的宣传加强,许多群众护渔保水意识在不断提升,许多被查获的违法行为都是群众积极反映提供的有力线索!

  在今年5月11日发生了一起较为严重的电鱼事件。当天晚上,有群众反映在汾口发电厂附近水域存在违禁电鱼行为。县渔政局西南渔政人员立刻出动,现场查获电鱼工具3套,12V电瓶7只,并依法将违法人员移送公安查处。自这起电鱼事件后,汾口这片水域再未发生违禁行为。

  开禁≠随便捕捞,还请记得“守规矩”

  禁渔结束后,往往是渔民的丰收季,是美味湖鲜的饕餮盛宴,但为了巩固季节性禁渔期间的成果,促进渔业资源的合理开发,县渔政局将持续开展渔政管理,对千岛湖水域开展不定期的日常巡查检查,维持正常捕捞秩序。

  县渔政局提醒:开禁后这些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重查处!

  1.严禁无证捕鱼;

  2.严禁使用炸鱼、毒鱼、电鱼、鱼鹰、灯光诱捕等方法进行捕鱼行为;

  3.严禁使用地笼(绝护网)、三层刺网、密网(网目小于4厘米,俗称一指间网)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渔具捕鱼;

  4.除负责鲢鳙鱼放养的单位可按规定进行限量捕捞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捕捞鲢鳙鱼。

  如发现任何上述违禁行为的,可拨打渔政举报电话:0571-64815111 。

  千岛湖禁渔期结束,湖鲜味美莫违规

  全域禁渔助力绿水青山,渔政亮剑守护一湖碧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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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王时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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